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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觀念 讓藥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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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全民健保實施以來,民眾藥物之取得亦相對方便,有部分民眾認為用藥劑量大、種類多其效果可能較佳之錯誤觀念,且大部分費用由健保支付,結果不僅嚴重傷害了自已身體,亦浪費社會醫療資源。 一般藥物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診斷、治療或是預防疾病。藥物作用包括根除病因、緩解症狀、控制或是延緩疾病的進展。所謂對症下藥原則一定要包含下列三大要素: 首先是確認用藥原因,透過病人詳細描述病情幫助醫師正確診斷疾病或是幫助藥師指示或指導用藥。 第二是選擇正確的藥品,依照個人不同的情況選擇最適合的藥物。 第三是正確的使用藥物,這是發揮藥物最好效果的關鍵要素,也就是必須在適合的時間,用正確的方法,服用正確且適量的藥品。 藥能治病,濫用亦會傷身。經過醫師診斷,對症下藥,對病情才有幫助。而且病人拿到藥品後,應該先核對藥袋上的姓名,確定名字無誤後,再核對藥袋上的藥品名稱、數量是否與袋內的藥品相同,然後再按照藥袋上指示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使用,有疑問可立即向藥師詢問。而且千萬不要自行減藥、停藥或加重用量,有不適應的情況,應儘快告訴醫師。總之,正確使用藥品,才可以達到「藥到病除」。 榮民袍澤們自醫院取得藥品,若有需要瞭解相關資訊,除了可請教醫護人員,也可到行政院衛生署網站www.doh.gov.tw/cht/index.aspx查詢適應症,榮院、榮家之榮民可詢問醫護人員或保健組人員。 (資料提供:輔導會第六處)(點閱次數:1048)